- Nov 23 Wed 2016 23:14
-
《一入耳根,永為道種》
- May 24 Sat 2014 01:26
-
藝人宥勝的反思:鄭捷隨機殺人,台灣社會所忽略的關鍵〈引用自宥勝的文章〉
- Aug 30 Fri 2013 15:41
-
女性養生6個紅豆減肥食譜 輕鬆瘦身成功
- Aug 22 Thu 2013 15:03
-
讓膽固醇快速下降的八種食物
- Aug 21 Wed 2013 15:54
-
10種食物讓你越吃越瘦!
- Aug 01 Thu 2013 13:13
-
肝的致命傷

台大醫院醫師最近掀起一股超音波檢查熱,原因是該院一位才 37 歲的主治醫師就是因為太過仰賴肝功能指數檢查(GOT、GPT),卻在春節前被檢出已有 10公分 肝癌!且肝已被撐破!
臨床上有太多太多人都迷信肝功能指數,以為指數正常就一切OK,這樣的誤解,連很多專業醫師都會犯,這些平時要民眾建立正確保健常識的⋯⋯醫生,自己的常識竟還不正確。
- Jul 30 Tue 2013 14:43
-
6個小症狀 當心小腦中風上身
- Jul 30 Tue 2013 13:42
-
癌細胞如何變回正常的細胞?
- Jul 25 Thu 2013 14:34
-
治療痛風的奇方

文章來源:http://forum.life.com.tw/index.php?app=topicContent&fc=12&ft=258
生馬鈴薯去皮,與生櫻桃去籽後各一半打汁機打汁,取汁,每日一杯,很快就可以轉化治療痛風!
望大家廣而告之,幫助病患者解除病苦!
注意:
平時要注意身體的酸鹼度的調整!多吃鹼性的食物!
==================================
痛風病常識
1 【痛風是怎樣一種疾病,它的發病率如何?】
痛風是一種嘌呤代謝紊亂引起血尿酸增高所致的關節病變。這句話有三層意思 :首先痛風是一種代謝性疾病,這種病主要引起血尿酸高,臨床表現的是關節病變。 痛風像糖尿病一樣,也是一種古老的疾病,早在西元前 400多年,醫學文獻中就有關於痛風的記載。
痛風是一種世界流行的代謝病,越是發達的國家,發病率就越高,所以在歐美國家比較多見。據資料統計,其發病率平均為 0.3 %。在亞洲近幾十年來,此病的發病率正在逐漸上升,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於蛋白質食品成倍的增加及營養過剩,痛風成了盛行疾病。
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準的不斷提高及飲食結構的改變,高嘌呤、高蛋白、高脂肪的大量攝入,痛風的發病率也在明顯升高,達0. 2%。它對健康的損害,對工作與生活的影響不可低估。
所以長年堅持有效的防治措施,使絕大多數痛風病人享受和正常人一樣的優質生活顯得尤為重要。
2【有人說痛風是一種“富貴病”,這話對嗎?哪些人易患痛風】?
此話是有道理的。自古以來,痛風就被認為是王公貴族疾病。它的發生與多食美味佳餚、營養過剩有關。一般來說,生活條件較優越的人比生活條件較差的人更容易得痛風病。從痛風病人職業分佈來分析,以幹部、高級知識份子、商業家及其他從事腦力勞動者居多。因為這些人工作條件優越,體力消耗極少,生活水準也較高,所以容易患痛風病。
此外,痛風是一種遺傳缺陷性疾病,具有遺傳傾向,因此對於家族中有痛風病史的人,應注意有患痛風的可能。
3【痛風是怎樣發生的?】
痛風是由於長期嘌呤代謝障礙,血尿酸增高導致尿酸鹽結晶沉積於關節組織而引起炎症反應。而造成血尿酸增高的原因有:
① 遺傳性生成過多:主要由於酶的遺傳突變使體內酶的功能缺乏或功能失調。
② 獲得性生成過多:包括兩個方面 :內源性尿酸增高 (即體內嘌呤分解代謝;)
外源性尿酸增高 (即高嘌呤食物的攝入 )。
③腎臟排泄尿酸的能力降低。各種腎臟器質性疾病引起的腎功能減退 ,而使尿酸排泄減少。
4【痛風有哪些臨床特點?】
(1)年齡:多發於 50歲以上、肥胖男性,少數見於絕經後女性,約 5%,男女比 20∶1。
(2)部位:主要侵犯周圍單一小關節。首次發作多為拇蹠,此後可累及到足背、踝、膝、手指、腕關節等,呈遊走性。
(3)時間:常在夜間突然急性發作,經數日至 1~ 2周症情緩解。
(4)症狀:病變關節紅、腫、熱、痛,活動受限,部分伴有發熱。
- Jul 25 Thu 2013 14:06
-
排毒最強的18種食物
- Jun 25 Tue 2013 13:59
-
提早讓癌症現形的各種健檢
- Jun 10 Mon 2013 11:05
-
二個法律小常識(自身的保障 )
二個法律小常識....(自身的保障 )
一、錢借給別人 ,還拿不回來是一件很令人頭痛的問題.....
提供一個小方法給各位參考:
在借別人錢的時候 ,不要寫借據或本票 ,
因為這都只能就民事來訴訟,
那你一定會問不寫借據或本票,那要寫什麼...?
將你借出的錢再加上利息之總額,
寫成"保管條"請對方代為保管 ,
特別要註明 "歸還日期 ",
最好還有 2個証人 .這樣期滿後
若對方不將錢歸還於你,
哈 !!那你就可以去警察局報案,
請警方提起公訴 ....
因為他以經犯了"侵佔罪 ".......
不必勞你再去請律師,打官司,還拿不到錢哦 !!
看完之後不知大家有何感想?
我覺得我們的法律似乎有些讓人匪夷所思,
不懂法律的人別說爭取權益,可能連自己的基本保障都維護不了
二、被誤認偷竊 ,可以要求賠償物價一百倍
消費者意識抬頭,店家誤把顧客當小偷可能無法再道歉了
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最近協助一位被當作竊賊的無辜消費者
向業者求償,業者自知理虧賠了四萬元。
消基會呼籲業者遇到疑似偷竊案件,以婉轉的態度處理,
以免傷無辜消費者的尊嚴。
自從業界引進出入口電子偵測器以來,一再發生無辜消費者被
當作小偷的糾紛,最常見的是收銀員未把感應器消磁,消費者
結帳出門時防盜系統大聲作響,也常有店家防盜系統故障,無
故啟動。
消費者在受到驚嚇之餘,還被當小偷盤查,不但面子
失又浪費時間,事後向消基會投訴,往往只獲「道歉」。
不過最近有一位消費者遇到類似情形,據理力爭下,獲得業者
「懲罰性」的賠償。
這位消費者帶著全家到台中一家大賣場購物,結帳後立即讓小
孩穿上新鞋,不料小朋友走進賣場找妹妹時警鈴響起,三個小
孩被十個大人團團圍住,指責他們偷竊,半個多小時後找到爸
媽、請來收銀員查清楚後才放人。
這對夫妻是賣場附近學區的老師,因為店員忘了消磁引起的誤
會讓他們當眾出糗,誤會澄清後店員卻只說「沒事了,你們可
以走了」令消費者不滿,
向主管抗議,主管說已把收銀的工讀
生開除並留下消費者的姓名電話,表示將予處理,
消費者等了半個月沒有下聞,告到消基會,要求業者按照店規
「偷竊賠償物價一百倍」計算,以一萬九千九百元作為誤認消
費者偷了一雙一百九十九元鞋子的代價,外加一倍賠償消費者
的精神損失。
業者自知理虧,如數賠給消費者四萬元。
消基會秘書長蘇錦霞指出,雖然店家有權對引起警鈴響的顧客
抱以合理懷疑,但不應直接認定消費者是小偷,更無權私自搜
身,
若警鈴誤響是店家的疏失引起,而業者在處理疑似竊盜問
題時損及消費者名譽,消費者有權依社會地位等要求相當的名
譽損害賠償。
不久以前也有一位消費者在一個大賣場購買皮包,因店員未予
消磁,一個星期後在另一個賣場被當作小偷。
消費者不堪名譽
受損告到法院,法官判未盡消磁責任的賣場賠償消費者十萬元。
ps:請用力的傳,以保障每一位誠實的消費者,讓可惡的業者不敢再漠視消費者的基本人權.







